2007年8月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擅自换油吃力不讨好 事前沟通纠纷或可免
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胡燕娜 金海帆

  本报讯  粮油公司用价高的大豆油替代菜子油换给农户,不料却惹得数百农户不满。如果事前大家充分沟通,这起换油纠纷或许是可以避免的。
  在定海农村,农户以菜子向粮油公司兑换菜子油是几十年的惯例了。可是今年年初,定海工商分局三江工商所却接到群众投诉,称当地近260余家农户换得的菜子油是“劣质油”。
  工商部门经调查发现,这批油并没有质量问题,只是不是农户们吃惯了的菜子油,而是四级豆油。因为当时该粮油公司没有菜子油,便擅自用当时市价高于菜子油的大豆油替代了。
  在三江工商所的多次协调下,农户和粮油公司终于在近日达成了调解协议:农户们剩余的500多公斤大豆油,由粮油公司调换成菜子油,并由粮油公司补贴换油交通费5元;同时,农户手中持有的2500多公斤菜子油票,也一律兑换成菜子油。